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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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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断前进中的富阳法院

 

富阳法院的前身由原富阳县人民法院和新登县人民法院于1961年合并而来,1968年实行军管,法院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,1972年起恢复工作,1994年富阳撤县建市,成立现富阳市人民法院。

富阳法院地址位于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,投资1360万元建造的一期工程机关审判办公楼,于2001年1月投入使用;总投资1300万元建造的第二期工程法院综合大楼于今年8月投入使用。至今全院机关审判办公楼总面积为1.5万平方米,办公、办案条件达到了全国《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》的要求。内设纪检组、政治处、办公室、司法行政科、司法警察大队、执行局(执行庭)、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一庭、民事审判二庭、行政审判庭、立案庭、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,下设新登人民法庭、大源人民法庭、场口人民法庭等三个人民法庭。全院共有干警93人,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52人,其中研究生1人,在职攻读研究生的3人。

近年来,富阳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扣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,各项审判工作全面发展,法院改革取得重大成果,队伍建设实现实质进展,物质装备获得明显改善。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案件32424件,办结案件32154件,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1.6%和82.3%,结案率达99.2%,圆满地完成了审判任务。回顾过去,开拓未来,在新的形势下,富阳法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清形势,把握全局,同心同德,以与时俱进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真抓实干,以深入学习为契机,完成审判工作、队伍建设、法院改革三件大事,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,为当地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为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,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,还将积极主动争取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的支持,力争创建富阳市文明单位,并申报富阳市园林式单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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